石羊街道机关各部门和村(社区)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石羊街道机关各部门和村(社区)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一、党政办公室
1、认真贯彻国家、盛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组织实施办事处和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依照《行政监察法》和《四川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对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各类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区监察部门对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中涉及领导干部的责任进行调查。
6、负责分管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协助区安监和规划建设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7、负责组织、实施对办公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8、负责机关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器材的监管。
9、负责机关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
10、确保本部门内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1、完成办事处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二、经济发展科
1、认真贯彻国家、盛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石羊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查处各类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2、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发生死亡事故,协调有关单位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和救护、处理善后。
3、负责分管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即时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协助区安监和规划建设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4、协助相关部门严把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关。
5、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
7、协助区农机部门做好农机监督管理。
8、负责辖区防洪及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相关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制定辖区防洪应急处置预案。
9、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单位实行监督检查,协助区技监部门查处各种违章行为。
10、确保本部门内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1、完成办事处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三、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科
1、认真贯彻国家、盛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组织实施办事处和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负责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校举行重大活动和集体外出的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各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4、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指导、督促辖区内学校、医疗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协调重大安全隐患整治。
6、加强对游厨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群宴和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负责分管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协助区安监和规划建设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8、制定本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发生死亡事故,协调有关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和救护,处理善后。
9、确保本部门内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完成办事处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四、城市管理科
1、认真贯彻国家、盛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组织实施办事处和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负责分管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协助区安监和规划建设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4、负责属地范围内统征用地的建(构)筑物正式移交国土局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非统征用地的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督促、指导纳入城市化管理河道的维修整治,保证畅通,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6、及时发现污染源(点),对重大污染源(点)进行监控,协助区环保部门查处违规行为。
7、负责辖区范围内在建工地的日常监管工作。
8、确保本部门内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9、完成办事处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五、财政所
1、认真贯彻国家、盛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2、将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和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防范措施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3、检查监督各村、社区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和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防范措施经费的投入和使用。
4、确保本部门内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完成办事处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1、认真贯彻国家、盛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组织、实施办事处和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负责分管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协助区安监和规划建设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区、街道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加强对创业园内企业的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的法行为。
5、确保本部门内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完成办事处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七、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1、认真贯彻国家、盛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组织实施办事处和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各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社区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完善应急预案和义务消防网络建设;组织人员定期检查社区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加强人口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分管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协助区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5、负责对辖区内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游戏厅、网吧等经营秩序,负责辖区内经营音像制品、书刊杂志、游戏厅、网吧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
6、督促辖区的游戏厅、网吧及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培训。
7、制定本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发生死亡事故,协调有关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和救护,处理善后。
8、确保本部门内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9、完成办事处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八、村
1、认真贯彻国家、盛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2、组织实施办事处和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
4、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指导相关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并配合街道安委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区、街道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督促、帮助整改。督促所属企业加强对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的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
6、督促所属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负责村投资建设的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搞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协助区规划建设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8、负责辖区范围内涉及非统征地的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9、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销售管理,严格进货渠道,防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10、强化环境卫生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1、负责辖区内的抢险预案的制定,发生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12、发现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13、确保本部门内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4、完成办事处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九、社区
1、认真贯彻国家、盛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2、组织实施办事处和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
4、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指导相关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并配合办事处安委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违法行为,协助区、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5、组织人员对社区内店铺、市尝住宅楼等的消防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对社区对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对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帮助整改。
6、在社区内,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7、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销售管理,严格进货渠道,防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8、强化环境卫生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9、负责辖区内的抢险预案的制定,发生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10、发现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11、确保本部门内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2、完成办事处和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十、石羊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盛市、区有关规定,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2、对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办事处有关部门完成高新区管委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给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督促有关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综合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执法并参与重大事故调查。
4、承担高新区下达给石羊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目标予以分解、检查、监督、考核。
5、组织实施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查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6、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依法管理并监督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危害防治、应急救护的培训工作。
7、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按照安全法规和标准对企业职业危害进行防治;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和整改。
8、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管理,严管进货渠道,协调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生产烟花爆竹进行处理。
9、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